管理制度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陕商院教〔2014〕104号)

发布时间:2023-02-10作者: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以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学队伍为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在学校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基本形成适合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突破,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更具特色,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使学校教师队伍在组织结构、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上协调发展,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适应学校未来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第三章 建设目的

第二条教学团队是指以课程(包括实验课程)、课程群组的建设为任务,整合教师力量,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实现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实现课程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为具体任务,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强化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通过教学团队的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四章 建设目标

第三条学校将构建“三级三类”教学团队。其中“三级”指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三类”是指学校各专业通用阶段的公共课建设平台,专业教育阶段的课程建设平台和实验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平台等三种类别的教学团队。通过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工程,培育更高级别的教学团队。

第五章 教学团队职责

第四条创新教育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开展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第六条规划和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

第七条全面负责课程的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

第八条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学科竞赛;

第九条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第十条组织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第十一条完成团队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章 建设内容

第十二条加强师资培训

根据本团队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在三年内对团队成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提高。

第十三条改革教学内容

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深入研究本学科专业发展趋势,充实国内外先进的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以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对人才质量、规格的需要。

第十四条创新教学方法

加强与其它高校相关专业、学科教学的经验交流,探索适合我院和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启发式教学、研究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

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或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第十六条教学研究

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五年来至少获得以下项目中的两项。

1.校级及校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建设;

2.校级及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3.校级及校级以上精品课程;

4.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5.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6.获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

7.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8.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项。

第十七条教材建设

高度重视教材建设与教材研究,承担过相应的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良好,并受到相应的奖励。

第七章 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团队组成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各专业(课程)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实验室、教学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长期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团队一般由团队负责人、骨干教师和主讲教师组成。团队要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并有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

第十九条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应为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较高教学水平、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或专业建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院级教学团队的负责人。负责人具有本学科领域内丰富的教学(科研)成果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在国内本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方面具有一定影响。

第二十条骨干教师

教学团队的骨干教师应长期担任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讲师以上的职称或任职资格,应主讲本科课程3年以上,原则上应完整主讲过团队系列课程或专业主干课程中的1门课程。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坚持教学科研相结合,具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并在近三年的教学工作中取得院级以上教学成果;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和本课程教育改革的趋势,有较强的改革意识,能积极参与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有明确的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思路,并已取得一定成绩。

第八章 团队职责

第二十一条负责人

1.在院(部)领导下,负责本团队所属优势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的建设与改革,考核骨干教师、主讲教师、助课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情况,确保建设质量。

2.负责规划和组织本专业或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全面负责课程、教材和实验室的配套建设,主持编写相关教材,组织完成团队专业或课程教学文件以及多媒体课件建设。

4.负责团队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团队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在教学上指导2-3名青年教师。

5.每学年至少讲授本团队所属专业主干或基础课程1-2门,本科教学总时数不少于240学时。每学期至少主持2次教学观摩课,指导性听课不少于8学时。

第二十二条骨干教师

1.负责安排落实教学日常工作,教学质量考核,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和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2.组织并积极参与所负责课程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主持课程、教材建设和实验室的配套建设。

3.负责课程教学队伍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本课程的教学研讨、观摩和交流活动,在教学上指导2-3名青年教师。

4.每学年至少讲授所属专业主干或基础课程1门,本科教学总时数不少于360学时;每学期至少主持1次教学观摩课,指导性听课不少于10学时。

第二十三条主讲教师

1.积极参与承担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承担课程、教材建设和实验室配套建设的相关工作。

2.聘期内至少承担1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表相关教学改革论文。

3.每学年至少讲授1门本团队所属专业主干课程或基础课程,本科教学总时数不少于360学时,教学效果达到优秀。

4.坚持参加团队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在教学上指导青年教师1名,每学期同行听课不少于10学时。

第二十四条 建设任务

1.获批的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内必须建设1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2.必须获批1-2项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必须建设至少1部规划教材。

4.实践性教学团队在建设周期内必须完成1项校级及校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或取得1项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第九章 申报与评审

第二十五条申报程序。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二级学院(部)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和保障团队建设的措施上报学校。

第二十六条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团队需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申报表》,并上交团队成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第二十七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评审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主要考察团队的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教学成果以及团队合作和对专业建设的贡献等情况,强调标志性成果。评审结果公示后,学校发文公布。

第十章 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对被评为校级教学团队的单位,学校将授予“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级教学团队”称号。学校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

第二十九条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度,按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获批准的校级教学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组织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第三十一条校级教学团队实行滚动建设制,以3年为期。团队每年均需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年度建设进展报告》,由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有开展工作或无进展的取消团队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负责人组织填写《陕西国际商贸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继续列入下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同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