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创函〔2018〕1号)

发布时间:2018-03-21作者: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特举办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0日—6月20日

赛对象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组织单位

主办: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

、组织机构

大赛组委会

主 任:黄新民

成员:展海燕、蒋 浪、潘春辉、张利军、李东豪

陈立娥、张孝峰、刘亚峰、徐向宇、王 娜

郭 静、蔺小清、祝晓剑

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组,负责大赛的文件起草、日程安排、组织、协调、省赛推介等工作。

组长:展海燕

副组长:蒋 浪

成员:黄 伶、郑敏杰、彭 晨、闫 雪

六、比赛介绍

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方式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名额分配

具体指标参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目标任务的通知》(陕商院〔2018〕19号)。

日程安排及形式

本届竞赛采取二级学院网上申报、校级优选报送省赛的竞赛方式。

1.二级学院初赛选优、网报(3月-5月)

网报时间:2018年3月28日-5月7日。二级学院初赛必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在我校第四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名次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名单见附件3)。报名方法参阅: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2)。创新创业学院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本校学生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重点指导优秀作品,进一步完善作品,提高质量,选报优秀作品参加网上申报。

2.学校组织复赛及报送优秀项目参加省赛(6月)

2018年6月16日前,创新创业学院邀请社会相关行业创业精英组成评审委员会,遴选优秀作品晋级参加省赛。

3.省赛(7月-9月)

4.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六)材料报送

材料内容:

1.报名材料:确认项目已完成网上报名,且符合要求的网上报名信息材料。

2.书面材料:各类项目推荐表(附件4)、项目计划书5份(附件5),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3.电子材料:包括1分钟展示视频、各类项目推荐汇总表、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报送时间:2018年5月10日前,电子版送至415020845@qq.com,纸质版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北校区实验楼对面创业园A区二楼202室),联系人:闫老师,电话:029-33694625。

六、奖励

按照《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大学生竞赛与成果奖励办法(试行)》(陕商院〔2016〕221号)进行奖励。

七、工作要求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育人宗旨,把握正确导向,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到这项活动中来;要动员广大教师参与指导竞赛项目,通过竞赛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要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同时尽快完成调研、选题、组队、指导等相关准备工作,保证竞赛有序开展。

为方便交流,特建有“陕商院创新创业大赛群”,QQ群号为592234150,各学院于3月26日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同时,通知参赛学生与指导教师请及时加入,未尽事宜在QQ群中通知。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

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名单

4.各类项目推荐表

4-1.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doc

4-2.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初创组项目推荐表.doc

4-3.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项目推荐表.doc

4-4.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就业型创业组推荐表.doc

5.商业或项目计划书

5-1.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doc

5-2.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