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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1作者:


各院(部):

为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组织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各学院、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关工作组,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报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充分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创造各种条件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提供坚实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

  1. 申报项目类型

    本次组织申报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2.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3.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4.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

    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项大创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项目申报学生主要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且项目主持人只限1人。

    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原则上应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每批次只能指导1个项目。鼓励各学院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每个项目的运行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2年,鼓励研究周期短,创新性、可行性强的项目参与申报。鼓励项目提前完成研究任务。

    申报立项程序

    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并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指导委员会”,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择优上报。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后,下发校级立项通知,并遴选上报省教育厅,参加2017年省级大创项目评选。

    、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须在2017年5月5日(星期五)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电子版发至994807174@qq.com,纸质版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北校区停车场对面创业园B区103室)。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29—33694625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4月10日